(202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扶贫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fpb.xinjiang.gov.cn/xjfp/index.shtml,下同)查阅本《指南》。本《指南》的适用范围:自治区扶贫办信息公开工作。
自治区扶贫办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扶贫办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1.机构概况: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成员、人事任免;
2.扶贫要闻:中央要闻、自治区要闻,地州动态;
3.扶贫业务工作:统计监测、开发指导、专项扶贫、社会扶贫、考核评估、监督检查、机关党建、扶贫培训;
4.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政策法规、规划财务、业务公开、公开保障、公开指南、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以及政策解读;
5.互动交流:主任信箱、咨询投诉;
6.办事服务:网上查询、资金项目;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有关信息。
具体请登录扶贫办门户网站查询。
(二)公开形式。主要通过扶贫办门户网站,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其他公开方式有: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其他公共媒体等。
(三)目录编排体系。自治区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
(四)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获取方法。通过互联网登录自治区扶贫办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也可以从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或咨询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具体请在扶贫办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参照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申请时需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联系方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2384012(传真)
电子邮箱:xjfpczw@sina.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后泉路176号
三、不予公开
(一)国家秘密;
(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事项;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依法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程序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四、监督与保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治区扶贫办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办机关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991-2384047。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